乔走忒实诚的拉着余老师,结结实实逛了一趟超市。
超市门口,看着自己与乔走手里拎着的两大包吃的,余味哭笑不得。
“东西放地上,我们打车回去。”
拎着这么两大袋东西,赶下班高峰期的公交车,到时候的场景可够看的。
乔走脸皮薄,他的也不厚。
还是老老实实打出租车来的省心。
瞧着将他推进遮雨处,掏出手机低头翻着打车软件的余味,看着外面淅淅沥沥的雨,乔走大着胆子,提议道。
“余老师,我们不如走回去吧。”
这句话比季随白邀上车,还让余味感觉吃惊,侧身瞅着半大小子眼睛里略带兴奋望着他,余味无奈笑着抬手轻拍了乔走后脑勺一下。
“你小子知不知道,走回公寓要多长时间?”
“知道!”
余味的没一口拒绝,让乔走很开心,迅速弯下腰从袋中抽出新买的伞,拆开包装,递给了余老师。
“公交车五站到公寓楼下,走的话只要半个小时!”
只要半小时。
余味听的两腿发软,无比心酸。
打车最多十分钟,生生在这小子口中拉长为半小时,凄风苦雨大冷天的,哪来的兴致在雨中“散步”?
余味从前只觉得小朋友麻烦,如今看着身边略矮他半头的乔走,有感而发。
原来养孩子不分大小,一样麻烦。
拎着东西,入了雨,瞥见乔走一脸压抑雀跃,嘴角微笑,步子都比平日轻快的多。
“看来,你是真喜欢在冷雨里散步。”
这兴趣虽奇葩了点,倒也无伤大雅。
而且还除了余味的愧疚,他以为又是公寓里头,哪位热心邻居,看他不常出门给这小子提的意见来着。不知哪日,乔走早上出门被热心邻居瞅见,自那以后这小子在他吃完晚饭,总要磨着他出门溜上一圈,消消食。
一开始,这小子在他地盘忒羞涩,哪哪放不开。
后来混熟了,公寓里东西搁在什么地方,这小子比他都清楚。
“嗯。”
乔走看着一脸无奈最终还是陪着他的余老师,用力点头。
这人虽冷,但心肠却软得一塌糊涂。
就像面前这场微冷的雨,初入雨中觉得冷,但是走得久了,就发现这雨浸入人心。
“你小子,雨那么多种,怎么偏偏喜欢这冷雨呢?”
瞧着渐渐暗下来的天,余味不解反问。
春雨夏雨,即便是秋雨绵绵,都比这凄风冷雨招人喜欢。
“小时候,我妈经常出去干活,写完作业后没事干,我就会打着伞,在她回家的那条路来来回回走。”
等她回来。
那些回忆中,这样的场景最清晰。
乔走移开伞,扬起头,笑着看身旁的余味。
“或许,这就是我喜欢冷雨的缘故。”
余味瞧着甚不是滋味。
他记得乔走家乡地址,那是个冬季以阴雨绵绵著称的城市,单亲家庭的乔走,喜欢的不是冷雨,是冷雨里出现的期盼的那个身影。
一个人长大,孤单至此。
连同孤寂的等待和喜欢都混淆了。
这小子特别敏感,对着任何蛛丝马迹的情绪波动,都能洞察,谨小慎微到头来也不过是环境所致。
“你想回家?”
公寓楼下,电梯口,余味试探道。
“不是的,我想留下,余老师。”